判决所在地法院可以要求被执行人所在城市法院协助执行的。
一、欠钱不还新规是什么
欠钱不还新规是:一般情况下,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按时执行法定义务的,那么人民法院可以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在作出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裁定后,法院会先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接着,人民法院会在被执行人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的范围内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二、法院生活费领取流程
一是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工资帐户,只进不出,且法院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银行按时扣划款项到法院帐户,每个月银行会按照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法院裁定的扣款数额划到法院帐户。此时,被执行人要到法院领取预留的生活费。
二是法院如果法院没有冻结他的工资帐户,仅是向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法院每个月扣多少多少钱或只留600元,此时,被执行人则可以自己拿着存折或者卡领取,在外地的话就按银行的相关规定委托别人办理。
三、被告人不执行要怎样办
如果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生效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就意味着,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以及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如果有执行能力,但采取消极或者积极的方式,拒绝履行执行义务,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有金钱给付的判决,如果拒不执行,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计算,当然,执行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支付。如果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也会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信用档案中。法院可以依法限制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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