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缓刑考验期只是在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执行所判刑罚前,依法确立的一段考察时间,而不是刑罚的执行期。若考验期满,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产生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结果。对有漏罪或犯新罪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不能折抵判处刑罚的刑期。
一、缓刑过后是否还会收监呢
缓刑的规定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两罪并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所以说,被判处缓刑的,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再犯新罪或者没有发现漏罪的都不会收监。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予执行。
二、撤销缓刑后还能缓刑吗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的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关在一定的考察期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察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刑罚的一种制《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刑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和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并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说明缓刑期间无论是发现漏罪或是有新罪的犯罪的,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可能涉及到累犯的问题或者原判刑罚的问题,已经不适合缓刑的条件了。故而不可能再进行缓刑了。
三、缓刑不用坐牢吗
视情况而定,缓刑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的刑罚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要求被收监服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规定,服从监督,定期向考察机关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请考察机关批准。
考验期满,未违反规定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若是在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或者犯新罪、发现判决前的漏罪的,则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由此可见,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要求被收监服刑。但并非如大家所说的那样“处罚几乎没用”、“形同虚设”。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除了要遵纪守法外,还需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有违抗或违反,“分分钟”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更有甚者,会加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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