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即为助推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的简称,若是涉案人员全数退还其所获得的违法所得,也无法百分之百保证不会面临检控。关于是否提起公诉,需综合考量多种要素,如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嫌疑人的悔过之意等等。检察机关则有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对于那些犯罪情节较轻且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予以豁免刑罚的个案,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然而,每一起案件都应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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