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车提前报废补贴目前尚未出台新的政策,可以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
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修订)
第六条,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设立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联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联合服务窗口),受理、审核补贴资金申请。有条件的区(县)也可设立联合服务窗口。联合服务窗口设置地点应当方便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请手续。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联合服务窗口的设置地点、办公时间、负责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七条,商务主管部门是联合服务窗口的牵头单位,负责审核申请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相关申领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等,主要包括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有效性、车主提交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等有关材料,核对信息管理系统中回收的报废车辆有关信息,录入申请、补贴信息,综合协调、汇总数据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交财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财政部门负责对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补贴信息进行核对,并对符合要求车主发放补贴资金。
第八条,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车主,应当于车辆报废更新当年9月1日至下一年1月31日期间,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市(州)、县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并填写《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提供车辆报废更新的相关材料。车主逾期申领补贴资金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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