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驾驶的罚单处置时限规定在接到罚单通知后的第15个自然日以内。
依据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被处罚人有义务在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主动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交涉和处理。
若因无故拖延且没有任何合理原因而未能及时履行上述责任,将有可能面临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行政处罚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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