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调查。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呈现新的特点,一些台湾犯罪嫌疑人为疯狂地对两岸民众实施诈骗,纷纷将拨打诈骗电话和转取赃款窝点转移到柬埔寨、印尼、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例如“3·10”案的幕后组织者在中国台湾,话务诈骗窝点和转账、洗钱窝点在柬埔寨、印尼等国以及广东、重庆等地,受害人在中国大陆。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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