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威海市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有哪些流程
1、受理初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2、业务科室审查:公安机关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
3、业务部门审批:对业务科室审查项材料什么审批,并出具审批意见。
4、发放许可证
二、威海市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设定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9月国务院令第564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09年9月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三十三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威海市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办理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文化中路86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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