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在双方均领取结婚证时生效。结婚证不在哪处理是否都一样,必须要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仅审查,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证何时生效
1、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民政局申请补办。
2、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由此可知,婚姻登记的时效是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实践中,申请领取结婚证的当事人可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同胞,此时身份不同,自然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也就不一样。而要是准备的材料不齐全,那就有可能导致无法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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