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1)扣留车辆;(2)扣留机动车驾驶证;(3)拖移机动车;(4)收缴非法装置;(5)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什么情况下必须现场审验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采用现场审验教育形式。
驾驶人需先完成现场教育城市选择,然后仔细阅读审验教育申请业务须知和申告信息后,才能进入学习场次选择页面。驾驶人完成教育地点、教育场次选择后,核实申请信息无误的,即可完成审验现场教育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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