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需要评估,股权质押评估的方法有:
1、按照工商注册登记时的出资额确定,也称原值确认法;
2、按照目标公司的净资产数额确定,也称资产净值确认法;
3、按照目标公司的净利润数额确定;
4、按照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或者收益率确定;
5、按照审计、评估机构作出的价格确定。
股权质押违约强制执行需评估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制执行质押的股权时,并没有规定一定要进行评估,所以要不要评估应该由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52.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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