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的有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如果夫妻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依法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的,应当依法制作调解书,但和好的,可以不出具调解书,若调解失败的,应当终止调解,依法进行审理。离婚调解的有关法律规定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四节 特别法人 第九十七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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