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绿本解压需要的手续:
1、提前与贷款机构沟通:
还完最后一个月的车贷后,贷款人及时与贷款机构、金融公司等机构进行沟通,约定办理解除汽车抵押的时间;
2、办理结清证明:
贷款人携带贷款合同、身份证前往贷款机构营业网点,向工作人员申请开具贷款结清证明,并领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准备解押资料:
贷款人需要携带贷款结清证明、《机动车抵押登记》原件加盖抵押权人公章、机动车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办理汽车解押手续:
贷款人携带以上资料,与抵押权人委托的代理人一起前往车管所,向工作人员提交汽车解押资料,相关人员进行照相,然后等待车管所工作人员的审核;
5、审核申请资料:
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贷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一般一天即可通过审核;
6、领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完资料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汽车解押手续。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加盖相应的公章,再把原件还给车主,这样就表示完成解押手续了。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三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车辆绿本是否可以补办
1、车辆绿本是能申请补办的,车辆绿本即指的是《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车辆管理所会在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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