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介公司故意隐瞒真实信息,不披露房屋交易方面的有关消息
通过隐瞒真实信息、夸大优势甚至捏造好处这种方法,诱惑购房者上钩,待买方交了定金发现问题后想退定金时,中介公司就辩解说购房者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坚决不退还定金,引发纠纷。
2、售房者认为价格定低了反悔不卖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卖房子
购房者在交了定金之后,售房者如果觉得房子的价格卖低了,不想卖了想反悔,或者因为自身其他原因想卖给别人,就会找理由提高交易的成本或提高买方的支出,这样导致交易不成而引发纠纷。
3、购房者因为一时冲动不想购房,但想退回定金
这种现象也是常有发生的,因为购房者在交定金一时冲动,冷静下来后又不想买了,但也想着能否想退回定金,因而引发纠纷。
4、中介公司利用其交易经验优势套取定金引发纠纷
(1)以不存在的假房屋诈骗,收取定金;
(2)签订的合同对中介公司非常有利,一旦买房人与卖房人不能签订买卖合同,则中介公司就说买房人没有来签合同,是买房人单方不想要房了,属于买房违约,定金当然要扣了;
(3)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中介公司对买房人的合理要求不同意写在合同中,导致不能签订合同,如果购房人起诉到法院,在购房人陈述完不能签订合同的理由时中介公司马上会说合同的条款我们全同意,签订不了合同的原因不在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完全可以把这套房子卖给你。但起诉到法院,买房人一般就不会再买这套房屋了,也可能买了别的房子,中介公司正是抓住这点说购房人不想买了,属于单方违约;
(4)中介公司与卖方串通,一般中介公司与卖方都有一个约定,如买方违约,买方的定金不退,卖方与中介公司一人一半,这样卖方就与中介公司结成了利益方面的“统一战线”;
(5)一般定金都由中介公司收取,如果买房人要求退定金时,中介公司说定金已经交给房主了,你找房主,而中介公司又不把房主的住址及联系方式给买房人,即使找到房主,买房人也不能确定该定金就是房主收了,即使起诉到法院,房主说我没收,那买房人没有证据肯定会败诉。
一、二手房购房定金纠纷的处理
1、购房者将交给中介公司或售房者的钱约定为预付款,比如“买方缴纳卖方(或中介公司)1万元,属于预付款,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签订协议,此款全部退还买方”。按照法律规定,预付款与定金的法律性质不同,无论什么原因,只要合同没有签成,预付款都是可以退的。而定金则不同,如果一方单方悔约,不想买房了,则定金不退。有时并非买方不想买房了,而是没有证据证明;
2、买卖双方不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或委托代理协议,而是直接签订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的三方协议,因为交纳定金并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
3、如果交定金,控制在一千元以下,这样做一是表明诚意,二是一旦有纠纷,定金退不回来这样损失会小;
4、如果交了定金,写明一定时间之内(比如30天),买卖双方或者买卖双方与中介方没有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定金交给谁谁退还;
5、签订定金协议前一定据理力争,将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写入协议或合同。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