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具体包括如下生效条件:
1、书面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或者他人书写,遗嘱人有签名,注明了年、月、日;
2、设立遗嘱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遗嘱是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内容合法;
5、其他条件。
立遗嘱的方法有哪些?
我国法律认为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如下:1、自书遗嘱。自己亲笔所写,符合自己的意愿,不被胁迫。2、公证遗嘱。遗嘱人在公证机关办理遗嘱。3、代写遗嘱。由别人代笔书写的遗嘱。4、录音遗嘱。由录音机录制的立遗嘱人口述的遗嘱。5、口头遗嘱。由立遗嘱人通过见证人口头叙述遗嘱,紧急情况下才可以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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