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召开股东会罢免。另董事长侵害公司利益可以向法院起诉。另董事违反法律规定所获取的收入应当归入公司所有,如仍不足弥补损失的,公司可以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全文3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