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不让救护车怎么去扣分
机动车不让救护车扣三分。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通行优先权。
二、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都有哪些
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如下:
1、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常见于接处警、交警纠违当中;
2、以无理纠缠、谩骂、拉扯等行为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常见于办案中;
3、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阻碍执行职务裁量标准是:
1、情节较轻的,处警告;
2、情节一般的,处罚款二百元;
3、情节严重的,根据案情,按三档处罚:处拘留五日,可并处二百元罚款;拘留七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拘留十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
4、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全文4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