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受理通知书给谁送达
给当事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且应当在七日内立案;立案后,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通知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案件受理通知书到了怎么查询案件进度
1.律师出具相关立案手续,表示该案件已经立案。
有的地方法院给立案通知,有法院盖章的。即使没有立案通知,立案的标志是向法院缴纳诉讼费,并得到相应收据。
2.持立案通知或缴费单,可到该法院查询该案的立案情况或审理法官等基本情况。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会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你可以凭借受理案件通知书来确认是否已经立案。
3.如没有受理案件通知书的,还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去法院立案庭查询案件受理进度。
到法院立案庭查询,报名字、身份证号码或到法院自动查询机查询。
4.可以登录受理案件的法院官网,查询开庭公告。或到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上查询(要求有开通此服务)进度。
三、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内容有哪些
受理通知书应明写明确受理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号、案件性质、起诉状、被告、诉讼请求等。经审查,诉讼符合法定受理要求,本院决定立案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诉讼经过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法律名称与条款)限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2.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审判庭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3.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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