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约定了甲方支付合同款项义务在先乙方履行对应义务在后,那么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其在后义务。如果甲方仍不履行主要付款义务,乙方可以主张让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当通知甲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乙方违约时,甲方没有损失乙方违约金要支付吗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它具有以下特征:
1、以违约行为为产生条件,不以损害事实的产生为前提。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意见,金钱数额明确具体,没有争议性。
3、具有惩罚性,当合同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就发生了违约金。
所以,只要出现违约行为,就有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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