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事故责任的认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由其他商业保险补充赔偿,如果没有其他商业保险的,应当由侵权人进行补充赔偿。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一般是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确定的责任人。但责任人致人一般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然后是商业保险来赔偿,不够的则由侵权责任人承担。
二、交通事故中人员死亡死亡赔偿问题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中出现人员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应先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责任划分后,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三、交通事故责任未认定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责任未认定的需要进行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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