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不需要盖骑缝章。有限责任公司在成立时,应当确定公司章程,并且载明以下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公司章程达成后,全体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股东只需要在最后的页面进行盖章,不需要盖骑缝章。
企业章程工商局盖章吗
公司章程都有固定格式,网上可以查到,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由股东会通过制定,报工商局备案存档,自己留存的无需盖章。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时,因涉及公司章程内容,必须做{公司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决议},到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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