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单位的法律材料包括:债务单位的工商登记材料、业务联系产生的法律文件(如合同、债务单位的履约证据材料)、债务单位的财产线索等。
2、如果有多笔交易,之前交易形成的证据材料可以证明交易惯例的存在。
3、鉴于债务单位的财产很可能需要保全或强制执行,公司可以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如对方的银行账户或财产、车辆等信息,以便法院查封、扣押和冻结其财产。
4、公司履行合同的证据材料(已经发货,对方收货)。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送货单、信件、发票、支票、邮寄凭证等。为了不影响证据材料的证明力,公司应掌握证据材料的原件,确保证据材料中对方签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是否有债务单位签字确认的对账单。对账单是交易双方确认账户的法律文件,在法律上构成债务单位对债务的承认。由于对账单具有债权文件的法律效力,公司可以仅凭对账单起诉。
6、向债务人单位追偿货款的相关材料,如催款函、联系函、电话录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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