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可以从公司账户借款吗
股东可以从公司账户借款,但这一行为是否合法需依据具体条件来判断。
1.股东向公司借款时,必须遵循合法的借款程序,确保不违背公司章程,并获得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借款内容、用途及债权债务关系等也必须合法。
2.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因此,只要满足这些条件,股东从公司借款便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
二、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算抽逃资金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构成抽逃出资,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若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将其出资转出,并损害公司权益,则应当认定为抽逃出资。
2.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认定股东抽逃出资时,会考虑股东行为是否符合规定的情形之一。这些情形包括: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
3.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这也是防止抽逃出资的一种措施。
三、有借款条能否起诉借款方
有借款条确实可以起诉借款方。
1.借条作为书面证据,在法律上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能够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思。
2.根据法律规定,具备相应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且出借人提起诉讼时应提供借据等债权凭证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
因此,只要借条内容完整、真实有效,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持有借条的当事人便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方履行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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