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需注意如下:
1、在所有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区分;
2、是明确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是否有优先股;其次,要检查是否有相关股东;
3、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所以要分别检查有担保的资产和无担保的资产;
4、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性、无形资产的摊销量、即将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
企业并购意向书包括什么条款
1、意向书的买卖标的:被购买或出卖的股份或资产;注明任何除外项目(资产或负债);不受任何担保物权的约束。
2、对价:价格,或可能的价格范围,或价格基础;价格的形式,例如现金、股票、债券等;付款期限(包括留存基金的支付期限)。
3、时间表:交换时间;收购完成;(必要时)合同交换与收购完成之间的安排。
4、先决条件:适当谨慎程序;董事会批准文件;股东批准文件;法律要求的审批(国内与海外);税款清结;特别合同和许可。
5、担保和补偿:将要采用的一般方法。
6、限制性的保证:未完成(收购);不起诉;保密。
7、雇员问题和退休金:与主要行政人员的服务合同;转让价格的计算基础;继续雇用。
8、排他性交易:涉及的时限。
9、公告与保密:未经相互同意不得作出公告。
10、费用支出:各方费用自负。
11、没有法律约束力:(排他性交易与保密的规定有时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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