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买卖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合同当事人信息;
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
3.履行方式、时间、地点;
4.违约条款;
5.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等。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
买卖合同的特征如下: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三、买卖合同纠纷中欠条诉讼时效的证明及起算时间是什么
买卖合同纠纷中欠条诉讼时效的证明及起算时间如下:
欠条中诉讼时效的开始期间是权利人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一般就是从欠条上约定的还款时间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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