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确认亲人被刑事拘留的消息是真实的情况下,您可以做两件事情帮到他。第一,留意户籍所在地(也就是老家)有没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如果收到了,可以凭刑事拘留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加上个人的身份证到关押亲人的看守所给他寄送衣服、金钱、书信等,这样他在看守所不至于过得太艰苦,并且可以感受到亲情。第二,找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相关情况,您了解得越多对您的亲人越有利。如果考虑要请律师介入,务必争分夺秒,因为刑事案件分为侦查、审查、审判三个阶段,错过了任何阶段都极有可能影响您的亲人能否轻判、减刑甚至无罪释放。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拘留的司法程序后,应当制作拘留通知书,对拘留犯罪分子的原因,及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并告诉犯罪分子的拘留地点,需要注意的是,拘留的时间长短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确定,如果案件审理顺利,很快就认定了犯罪事实,那么拘留阶段很快就结束。
收到拘留通知书就要坐牢吗
在犯罪嫌疑人符合拘留条件的情况下,侦查机关将依法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发出《拘留通知书》。那么,收到《拘留通知书》是不是要坐牢呢?首先,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最长时间不超过37天,因此它和传统意义上的“坐牢”相比,还是有显著区别的。一方面,被刑事拘留不必然意味着犯罪,完全有可能无罪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另一方面,刑事拘留是在看守所进行,不需要进行劳动改造。再一方面,拘留和服刑所具有的权利不同,刑事拘留期间只能会见辩护律师,而服刑期间可以接见家属。所以,收到拘留通知书只是有坐牢的风险,不一定必然坐牢。此时最好的办法是尽快委托辩护律师展开会见和辩护,尽可能争取无罪或者罪轻的刑罚结果,或者至少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不受侵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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