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追逃和通缉其实没有实质区别。
2、网上追逃表现为将犯罪嫌疑人纳入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通缉主要是通过公开性,让更广大的公众知晓,从而能为司法机关提供线索或者直接由群众抓捕犯罪嫌疑人。
3、在逃人员被抓获后,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一、同案犯在逃刑事诉讼期间要结案吗
同案犯在逃不能结案,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可以先行审判。抓捕在逃同案犯需要发布公告,采取有效措施。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立案单位应当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各级公安机关在管辖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
二、应认定为强制措施但属于追逃怎么办
追逃并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追逃指的是在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而刑事强制措施包括的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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