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规定,只有在订立人身保险的时候,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该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是订立财产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如何签订保险合同
准备投保时:检查保险营销人员、代理人、经纪人的资格证书和展览证书。签订前注意事项:保险合同一般由保险公司签发。在签订合同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和研究合同条款。对于自己不理解的内容,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形成解释文本作为合同附件,成为履行合同、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在签订合同前,保险业务员仅提供产品说明,未出示保险合同、保险费率等相关信息的,消费者应当拒绝购买。对于一些专业格式条款,要注意咨询相关专家,避免因不懂专业而签订合同,权益受损。
《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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