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投案自首有时间限制。只有在被抓获前向相关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罪行的,才可以被认定为自首。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投案自首有时间限制。只有在被抓获前向相关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罪行的,才可以被认定为自首。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自 首 分 为 哪 几 种 ?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第三条第九点(1),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同时,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因此,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投案自首有时间限制。只有在被抓获前向相关部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罪行的,才可以被认定为自首。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第三条第九点(1),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同时,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因此,户口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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