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具有本区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经区县残联审核确定,60周岁以下未就业、未入学的智力、精神(病情稳定)残疾人和其他类别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享受养老服务的有关政策。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残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津残联〔2013〕247号文件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hx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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