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效前的情况下,离婚协议能否进行修改或变更,需以两人已正式签署离婚证书或者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不能再擅自更改离婚协议内容,因为此时离婚协议已经具备了合法性与约束力。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条例,夫妻双方达成的共识仍然有可能进行修订,这是基于双方当事人事先明确表达的意愿,同时也是基于合同编对此类情况作出的规定所允许的条件。
但值得注意的是,该项改变需要得到全体成员的认可及配合。
除此之外,如果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后一年内出现一方在订立财产分配条款时有欺诈、威胁等行为的状况,另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变更离婚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全文4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