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继承人对房产的继承有以下情况:
1、社会保障住房,由于住房与当地政策密切相关,有些事先同意不能继承,有些强调没有所有权,只能继承房屋的使用权;
2、自有商品房或宅基地上住房,如果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多,可在大家同意的情况下共同拥有和享有产权,如有不同意,其他同意方必须与其达成协议,在历史遗留的房屋产权结构中,仍有公共租赁住房,看似所有,但没有产权证明,对于该房屋,可在租赁有效期内共同继承使用,但无所有权。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是什么情况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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