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番努力,我终于爱上了一所房子,准备卖掉它。为了保护双方的购房意向,我通常会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购房定金。这个时候,我们最容易发生纠纷。首先,在支付定金后,如果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说,如果买方违约,卖方可以没收定金。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双倍退还定金。如果没有违约纠纷,比较容易解决,但正是因为押金违约,很容易引起双方的纠纷。第二,定金支付后,双方不能就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内容达成协议,这与合同的履行密切相关。比如交了定金后,买受人知道房子还有按揭,出卖人需要用买受人的房款提前还贷。如不能达成协议,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出卖人应当返还抵押物并支付定金,不得双倍赔偿。
但需要注意的是,存款合同中未约定、事后无法协商的内容,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确定,不能因一方故意提出苛刻条件而造成。如果卖方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一年后要求交房,这一要求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交易习惯,如果不能达成共识,应视为卖方违约。第三,定金支付后,定金不交给卖方,而是按照定金合同或中介协议交给中介保管。定金合同约定定金由居间人保管的,定金合同生效。卖方不能以未收到定金为由,声称不受定金合同的约束。另外,在二手房交易中,有哪些主要领域容易发生纠纷。(二)用于交易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或者已列入拆迁范围的。
(3)该房屋为特殊不动产,如普通房屋,出卖人未经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告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房屋已经抵押、转让等。(4)公有住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上市销售后,会造成新的住房困难。(五)依法被查封或者依法被限制以其他形式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六)商品房存在质量缺陷。
全文7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