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接受出入境运输工具的检验。运输工具的入境边防检查,应当在最先到达的港口进行;运输工具的出境边防检查,应当在最后离开的港口进行。特殊情况下,可以在有关主管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
出境检查时至出境检查时,入境检查时至入境检查时,出境交通工具不得上下人员,未经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许可,按照规定程序装卸货物、物品的。第五十一条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运输工具出入境业务代理人应当事先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报告运输工具在出入境口岸的到达、离开时间、地点,并如实申报雇员、乘客、货物或物品的信息。第五十二条运输工具负责人和运输工具出入境经办人应当配合出入境边防检查。发现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进境运输工具载运不准入境人员的,由运输工具负责人负责出境。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入境运输工具,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监督:(一)出境边防检查开始至出境开始的出境运输工具,以及入境运输工具从入境开始至入境边防检查完毕;(二)外国船舶在中国内河航行期间;(三)从出境边防检查开始至入境边防检查结束的出入境运输工具;(3)其他需要监护的情形。第五十四条因装卸货物、维修作业、来访或者其他原因需要上下外国船舶的,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上船证件。 .中国船舶需要与外国船舶或者外国船舶对接的,船长或者运输工具的出入境经办人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办理对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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