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需要分割的共同财产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夫妻财产的界定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剩下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
二、未离婚的车位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未离婚时一方所购车位属共同财产,除非夫妻之间有财产协议的,约定该车位归一方个人所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哪些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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