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争取索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由双方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就赔偿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损失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书或调解结果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伤人如何索赔
1、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您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2、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在受伤者痊愈后,双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队结案了。
结案时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3、递交索赔单证由于赔偿项目不同索赔所需要的单证也不相同。一般伤人事故索赔时需要办齐的单证包括:
(1)《出险通知书》
(2)《诊断证明》
(3)《医药费发票》
(4)《误工证明》
(5)《事故证明》
(6)《赔偿执行凭证》
(7)《赔款通知书》
4、领赔偿款。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过10天)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偿款了。这样,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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