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国家秘密知悉范围的规定。如果知悉范围能够明确限定到具体人员,就应该明确限定到具体人员;如果无法明确限定到具体人员,就应该明确限定到机关、单位,并由机关、单位明确限定到具体人员。同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1.如果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明确限定到具体人员,那么应该明确限定到具体人员。
2.如果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无法明确限定到具体人员,那么应该明确限定到机关、单位,并由机关、单位明确限定到具体人员。3.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国 家 秘 密 知 悉 范 围 以 外 人 员 知 悉 需 经 批 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八条,禁止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知悉国家秘密。但是,根据该法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或者生活等特殊需要,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因此,对于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如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就必须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的批准,这是该法律的规定。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八条,禁止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知悉国家秘密。但是,根据该法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或者生活等特殊需要,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因此,对于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如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就必须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的批准,这是该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六条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八条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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