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时一方下落不明,各地法院处理意见也不尽相同。由于一方下落不明,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所以对于共同财产就无法查清,夫妻财产往往局限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及原告在被告下落不明期间所得的财产,无法调查被告在下落不明期间取得的财产,此时分割对原告就不合理。而原告提供的财产也可能存在遗漏和隐瞒,从而侵害被告的利益。实践中主要是以下的做法:有些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只对离婚作出判决,不对财产问题进行处理。有些法院在查清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基础上,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作出处理后,由下落不明的一方当事人等亲属代管。
离婚后一方家暴引起的财产怎么分割
家暴离婚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法院可以在分配财产时,让家暴方依法少分或不分财产,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过程中要求家暴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的,法院也要对无过错方的诉求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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