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期离婚,孩子会判给女方吗
哺乳期离婚,孩子有可能会判给女方,如果女方存在不适宜抚养的情况下归男方,以下情况下会判给男方: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扶养义务的。
3.男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收入的。
7.男女双方均无时间照看孩子,离婚后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照看的,该方父母的意见与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对争取抚养权也起着重要作用。
二、哺乳期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哺乳期离婚,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女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男方不得主动提起诉讼离婚,但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除外。协议离婚的手续是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进行调解或审理。
三、抚养权争取回来需要什么证据
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证明自己基本情况的证据,如收入状况、受教育程度;双方父母基本情况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吸毒、赌博等恶习的证据;孩子满八周岁,孩子的意愿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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