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多年不给抚养费,当事人选择起诉的,应当递交起诉状。离婚后,当事人因前妻多年抚养费不给而起诉的,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可以由当事人自己书写,也可以由其他人代写,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立案审理,然后对抚养费作出相应的判决;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
离婚多年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离婚后抚养费不给可以申请法院判决。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不按规定履行的,法院会强制执行。按照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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