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其中六条禁令包括禁止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等。违反规定者将会受到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行政处分。
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有六条禁令,其中包括:一、禁止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等。因此,我国明确规定禁止教师在假期有偿补课,违反者将会受到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行政处分。
教 育 部 强 调 : 高 考 培 训 机 构 不 得 停 课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通知,高考培训机构不得停课。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高考考生的学业进度和质量,同时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高考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对于考生及家长来说,学业的顺利完成是至关重要的。在这个过程中,教育机构和培训机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教育部强调高考培训机构不得停课,是对考生的负责任表现,也是对整个教育行业的负责。
教育部规定禁止教师在假期有偿补课,违反者将会受到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行政处分。高考培训机构不得停课,是为了保证高考考生的学业进度和质量,同时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教育机构和培训机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教育部强调高考培训机构不得停课,是对考生的负责任表现,也是对整个教育行业的负责。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十三条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第十四条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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