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局骗我去解除取保候审
撤销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为: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察觉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责并未达到应予追究的程度时,或者当前取保候审的时效业已届满的情况下,应当立即撤销取保候审措施。
在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应当由相关部门解除取保候审并向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通知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公安局取保候审能开无犯罪证明吗
恐怕不行,如果已有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案底,那么便无法顺利开出无犯罪证明了。
当您在犯罪时年龄未满十八岁,且所犯罪行只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话,那么针对该次犯罪记录是可以予以封存的。
倘若犯罪记录已被封存,那便禁止向任何部门或人士公开,但司法机构为了办理案件需要或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关单位需要查询此信息的则例外。
而对于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他们必须要对已经封存的犯罪记录状况保持高度保密。
全文5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