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贷可以抵扣个税,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一、纳税人直辖市按照每月多少元的标准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个税怎么纳税?
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3.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4.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支出的,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5.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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