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在民原则,意思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
2.基本人权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3.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4.法治原则,按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建立秩序,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有法外特权。
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原则的区别
宪法原则和基本原则的区别如下:
1、宪法原则包括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法治原则;
2、对立统一,原则是不可妥协的,基本原则是可妥协的;
3、性质不同,基本原则具有很强的抽象性和概括性,较为灵活,伸缩余地较大。
总之,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整个民事诉讼活动具有宏观指导性,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均应遵守。
宪法的地位如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效力和法律权威。
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内容如下:
1、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的核心就是指国家主权这一最高权力来源于人民,同时永远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我国现行宪法不仅确认了人民主权原则,同时也规定了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方式,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人权原则。所谓人权就是作为一个自然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我国宪法条文中没有直接使用人权一词,而是使用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一表述。我国宪法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不仅包括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而且还规定了公民的劳动权、休息权和从国家及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等社会经济权利;
3、法治原则。法律是国家和公民的最高活动准则,任何国家机关、党和团体、公民包括国家领导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国家任何权力都必须有法律的依据,而对公民权利的任何限制也都必须源于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进行治国理政和社会秩序维护方面,宪法主要依据以上三种原则。宪法基本原则能够保证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