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抵达借据规定期限的情形中,一般来说是不允许对借款人发起索偿请求的。
这是由于借据已经预先设定了还款期限,在期限未满之前,债务人并无任何违约行为,因此债权人享有的债权还未达到触发付款的条件。
然而,若有确凿证据表明债务人明确告知或通过自身行为表现出其将无法履行还款责任,例如转移资产、恶意逃避债务等,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视为预期违约,债权人便可在借据规定期限尚未到达之时,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