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的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分类
时间:2023-06-06 08:54:02 28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违法事实的证据的收集

违法事实的证据的收集主要是通过收集会计凭证、账务记录、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资料等原件或复制件以及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查明行为是否违反发生时的法律规定,行为人是否有造成违法行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等事实。司法机关在诉讼中有权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二、证据的分类

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书证、物证,即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

2.证人证言,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

3.当事人的陈述,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

4.视听资料,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5.鉴定结论,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

6.现场笔录,它是书证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现场情况的记录。

7.勘验,是指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专门人员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事实发生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勘验应当制作笔录,勘验笔录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三、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

1.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2.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

3.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

全文6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证人证言 最新知识
针对违法事实的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分类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违法事实的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分类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