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工商局依法没收假冒手机5部,并处罚款1万元。同时消费者吴某的手机予以退回,并返还了价款。
2006年11月16日,凌源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消费者吴清坤投诉,称其在凌源市时尚通讯器材商店购买一部“深圳市龙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龙泰219”手机,发现没有中文标识的厂名、厂址和入网许可证号,无法充电,不能正常使用,怀疑是假货,要求予以赔偿。
凌源市工商局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资料,立即在网上查询,发现“深圳市龙泰科技有限公司”根本不经营手机,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不能提供进货发票和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证、入网证及该手机的中文商品名称、厂名、厂址,也说明不了进货来源,没有销售账目。现场发现当事人经营该品牌手机5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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