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预告登记法。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2、及时登记法。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该规定就是要求物权在设立和变动时,必须将物权设立和变动的事实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保护交易安全。
一、房屋已经被登记预告能否被卖或抵押
一旦登记登记预告,原业主将在有效期内再次出售或抵押该房屋。为保护房屋买受人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其他房地产产权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以保护未来物权的实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房地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消除或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
二、房屋买卖可以批准第三人吗
房屋买卖备案登记属于预告登记的话,可以对抗第三人,预告登记失效后,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法律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全文5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