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清零前几天还是一样的可以扣分,只是扣分后要及时缴纳罚款。这样到了清分日才能恢复12分,否则扣分累计进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不能清零。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一、记分对驾驶人影响有哪些
1、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的。持A类、B类(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以上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亡人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年审时需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持C类及以下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处理完毕的,记分予以清除。
2、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24分以上(含)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除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和考试外,还应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考试合格的,清除记分,发还机动车驾驶证。不按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的,公安交警部门将向社会公告停止机动车驾驶人使用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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