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有两种发包方式:
1、招标发包,该种方式是建筑工程发包的主要形式,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
2、直接发包,因为建筑工程一般都是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因此对不适用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律师补充:
建筑工程发包人应承担如下责任: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
4.组织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
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6.交付使用。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
【法律法规】
《建筑法》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建筑法》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全文5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