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肝癌患者送监狱不收怎么办
肝癌患者送监狱不收的处理:
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如果犯人病情严重,可申请保外就医,如果犯人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监狱又不给治病,可向监狱管理部门提出请求,要求为犯人治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二、监狱要遵守的规定
1.不超越警戒线和规定区域、脱离监管擅自行动;
2.不私藏现金、刃具等违禁品;
3.不私自与外界人员接触,索取、借用、交换、传递钱物;
4.不在会见时私传信件、现金等物品;
5.不擅自使用绝缘、攀援、挖掘物品;
6.不偷窃、赌博;
7.不打架斗殴、自伤自残;
8.不拉帮结伙、欺压他人;
9.不传播犯罪手段、怂恿他人犯罪;
10.不习练、传播有害气功、邪教。
法律依据: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六条服刑期间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超越警戒线和规定区域、脱离监管擅自行动;
(二)不私藏现金、刃具等违禁品;
(三)不私自与外界人员接触,索取、借用、交换、传递钱物;
(四)不在会见时私传信件、现金等物品;
(五)不擅自使用绝缘、攀援、挖掘物品;
(六)不偷窃、赌博;
(七)不打架斗殴、自伤自残;
(八)不拉帮结伙、欺压他人;
(九)不传播犯罪手段、怂恿他人犯罪;
(十)不习练、传播有害气功、邪教。
三、监狱和看守所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为:
1.看守所和监狱关押的人员不同:看守所关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监狱关押的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2.看守所和监狱执行的主要任务不同:看守所的任务是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3.看守所和监狱的主管部门不同:看守所的主管部门是人民检察院,监狱的主管部门是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
4.看守所和监狱关于家属会见的规定不同:看守所的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罪犯在监狱服刑的,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n(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n(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n(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n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n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n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n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